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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怎么申请

时间: 2022-12-17 14:44:24

  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9月2日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简称《通知》),就优化新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首付款比例、贷款额度等内容做出新规定。

  《通知》明确提出,缴存职工家庭在中心城区利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新购住房的,其在中心城区以外的住房不纳入住房套数核查范围。缴存职工家庭在我市利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新购住房的,只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记录纳入核查范围。此外,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次数不超过两次。

  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40%降低为30%。多子女缴存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降低为25%。

  《通知》还要求,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从40万元提高到50万元;夫妻参贷的,缴存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从8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多子女缴存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个人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60万元;夫妻参贷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120万元。

  不仅如此,为深化川渝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四川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享受同城待遇。

  重庆公积金贷款条件

  1、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3、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4、不享受购房补贴的以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享受购房补贴的以个人承担部分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5、有贷款人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保证人;6、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流程

  重庆一手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1、购房职工可通过售房单位,也可到贷款承办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咨询办理贷款的有关事宜,测算可贷额度和期限。

  2、购房人向承办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同时提交相关资料复印件,同时携原件备验。

  3、获得批准的借款申请人接经办人员通知后,按约定的时间到约定地点签订借款合同等相关合同文本并办理住房置业担保。

  4、办理购房交易、抵押登记手续。

  5、已办妥所有手续的贷款由贷款承办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资金直接划转借款人所购楼盘的售房单位指定的账户。

  重庆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1、购房职工可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贷款承办银行咨询办理二手房贷款的有关事宜,初步测算可贷额度和期限。

  2、借款申请人领取《贷款申请审批表》和《申请人情况调查表》并认真如实填写,同时提交相关申请资料。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贷款承办银行初验借款申请人资料合格后,出具《价格评估通知书》。

  3、借款人委托经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认可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进行二手房价格评估,评估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4、依据二手房价格评估结果确定可贷额度和期限,并将借款申请人购买二手房自筹资金部分存入指定专户,取得缴款凭据后交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贷款承办银行。

  5、公积金中心经办人与借款人谈话,并对贷款申请进行审查。

  6、借款人及有关当事人按照经办人员通知的时间,到指定地点签订借款合同等相关合同文本并办理担保或贷款综合保险。

  7、办理二手房产权过户、抵押登记手续。

  8、已办妥所有手续的贷款由贷款承办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资金和借款人自筹资金直接划转售房人指定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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