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直辖市有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重庆市四个。直辖市,是中国行政区划之一,1653行政区划级别与省,自治区,特别行政区相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是直接由中央所管辖的建制城市。
直辖市往往需要较多的居住人口,且通常在全国的政治,经济,文化,旅游等各方面上具有重要地位,该概念首先源自于1930年中华民国的市组织法,称为院辖市。
成立直辖市需具备以下条件:
1、明显的区位,经济,政治,贸易,交通,体育,医疗,科技,历史,科创,文化,教育,生态环境,配置资源,信息网络,物联网,互联网优势,在国内主要城市中经济、生态环境体量靠前。
2、直辖后能够带动整个地区的经济,生态,社会发展,且应与原有直辖市必须保持一定的地理位置距离。
3、全市常住人口不得少于600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