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5周年,是联合国成立75周年,是中国军队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30周年。维和行动是由联合国采取某种军事行动,为通过其他政治、外交途径最终解决争端创造条件,或是监督落实已达成的协议。
维和行动分为几类
维和行动大致分为两大类:部署观察团和派驻维和部队,这两类都是建立在自愿和非强制基础上的行动,实施需要得到冲突各方的同意与配合,对地区性冲突起隔离和缓冲的作用,是一种控制争端并使之逐步降级的十分有益的手段。
维和行动的原则
第一,维和行动不得妨碍有关当事国之权利、要求和立场,需保持中立,不得偏袒冲突中的任何一方;
第二,维和行动必须征得有关各方的一致同意才能实施;
第三,维和部队只携带轻武器,只有自卫时方可使用武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