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首页 > 教育

今者见木兰言声虽是颜貌殊的意思

时间: 2022-07-20 11:43:02

  今者见木兰,言声虽是颜貌殊的意思:今天看到木兰,声音虽然相同,但容貌已经改变了。该句出自《木兰歌》,木兰歌选自《乐府诗集》卷二十五,其作者是唐朝诗人韦元甫。诗中讴歌了花木兰的气节情操和忠孝两全的事迹。

今者见木兰言声虽是颜貌殊的意思

  《木兰歌》原文

  木兰抱杼嗟,借问复为谁。 欲闻所戚戚,感激强起颜。

  老父隶兵籍,气力日衰耗。岂足万里行,有子复尚少!

  胡沙没马足,朔风裂人肤。老父旧羸病,何以强自扶?

  木兰代父去,秣马备戎行。易却纨绮裳,洗却铅粉妆。

  驰马赴军幕,慷慨携干将。朝屯雪山下,暮宿青海旁。

  夜袭燕支虏,更携于阗羌。将军得胜归,士卒还故乡。

  父母见木兰,喜极成悲伤。木兰能承父母颜,

  却卸巾帼理丝黄。昔为烈士雄,今复娇子容。

  亲戚持酒贺,父母始知生女与男同。

  门前旧军都,十年共崎岖。本结兄弟交,死战誓不渝。

  今者见木兰,言声虽是颜貌殊。

  惊愕不敢前,叹重徒嘻吁。世有臣子心,能如木兰节,忠孝两不渝,千古之名焉可灭!

  《木兰歌》翻译

  木兰抱着织机的梭子叹着气,究竟是为了谁这么愁苦呢?想要听她说所忧愁的事情,她感激地强颜述说:老父隶属于兵籍,必须服兵役,但是他体力已经逐日衰减,怎么经得起万里征程呢,虽然有儿子但是年纪尚小(不能够替父服役)。北地的风沙足以淹没战马的马蹄,凛冽的北风足以撕裂人的皮肤。老父本来就有病了,身体虚弱,依赖什么来照顾自己呢?

  木兰决定替代父亲去服役,喂饱了马后著上戎装踏上行程。换掉了华丽的闺阁衣裳,洗净了铅华的妆饰。纵马赶赴军营,豪壮地提携着宝剑(注:干将是古剑,此处借用为宝剑。)早晨停马在雪山之下,傍晚借宿在青海湖的旁边。夜晚三更突袭了燕地部族的胡虏,抓住了于滇的酋长。(注:此二句为互文)。将军(应是木兰)得胜荣归,士卒返回故乡。

  父母看到木兰归家,高兴到了极点反而突然生出悲哀之情。木兰能够承接安慰父母,脱下戎装整理丝簧。昔日是烈士豪雄,如今却变成了娇美的女子的容貌。亲戚们举着酒杯来祝贺木兰的父母,(木兰的父母)到如今才知道生女儿原来同生儿子一样。门外都曾是木兰的旧部士兵,一起出生入死十几年。

  本来结下了兄弟的情谊,誓死共同战斗终不改变。今天看到木兰,声音虽然相同,但容貌已经改变了。木兰的旧部士兵惊慌地不敢上前,他们徒自叹着气而已。世上哪有这样的臣子,能有木兰这样的气节情操,忠孝两全,千古的英名哪里能够泯灭?

  《木兰歌》注释

  1、抱杼嗟:握着织布的梭子叹息。

  2、戚戚:悲伤的样子。

  3、隶:属于。这里意为在……写着。

  4、朔:北方。

  5、羸(léi):虚弱。

  6、扶:支撑。

  5、秣:音(mo)第四声,喂牲口。

  6、易:换。

  7、干将:代指宝剑。

  8、朝:早上。

  9、屯:驻扎。

  10、渝:更改,改变。

  11、却:除去。

  12、灭:泯灭。

  13、巾鞲:音gou,第一声,古时用于束衣袖的臂套。

  14、昔:以前。

  15、持:端。

  16、始:才。

  17、殊:不同。

  18、叹:叹息。

今者见木兰言声虽是颜貌殊的意思

  《木兰歌》赏析

  花木兰是中国古代四大巾帼英雄之一,她是中国南北朝时期一个传说色彩极浓的巾帼英雄,她的故事也是一支悲壮的英雄史诗。

  当时北方游牧民族柔然族不断南下骚扰,北魏政权规定每家出一名男子上前线。但是木兰的父亲年事已高又体弱多病,无法上战场,家里中弟弟年龄尚幼,所以,木兰决定替父从军,从此开始了她长达十二年的军旅生活。

  去边关打仗,对于很多男子来说都是艰苦的事情,而木兰既要隐瞒身份,又要与伙伴们一起杀敌,这就比一般从军的人更加艰难!可喜的是花木兰最终还是完成了自己的使命,在数十年后凯旋回家。皇帝因为她的功劳之大,赦免其欺君之罪,同时认为她有能力在朝廷效力,任得一官半职.然而,花木兰因家有老父需要照顾拒绝了,请求皇帝能让自己返乡,去补偿和孝敬父母。

  文章讴歌了花木兰气节情操忠孝两全事迹。

  《木兰歌》创作背景

  相传为韦元甫得自民间。

  《木兰歌》作者介绍

  韦元甫,唐代诗人,卒于唐代宗大历六年。少修谨,敏于学行。初任白马尉。探访使韦陟深器之,奏充支使。累迁苏州刺史,浙江西道团练观察等使。大历初,(公元七六六年)徵拜尚书右丞。出为淮南节度使,凡三年,以疾卒于位。今存之木兰歌,相传为元甫得自民间。他曾拟作一首,亦见乐府诗集及全唐诗中。

猜你喜欢

热点推荐

版权所有 Copyright©2024 天奇生活网 版权所有

渝ICP备18012671号-3

联系邮箱:kf@tianqi.com

渝公网安备 50010302002277号